2009年3月2日 星期一

20090302_寫給我自己


今天一早的財經頭條,就是股神巴菲特講話了

"during 2008 I did some dumb things in investments."

連股神都"殺很大"了,聽說他慘賠了115億USD...足夠全台再發放4次消費卷

感慨啊~感慨!

強者我同學,越級打怪,仆街!
所以有些原則我得記下來提醒我自己,過了30歲,浪漫與理想該收起來了。
因為過了30歲記憶力變差,所以得寫在日記裡怕忘掉:

第一、培養實力,
第二、培養觀察力,
第三、懂得停損,
第四、避險,
第五、獲利了結,

(言下之意指的是本blogger其實是我的日記)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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